面向“十五五” 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

来源:中国旅游报作者:时间:2026-01-27 18:45:00

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应在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指引下,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相关法规、完善政策制度、加强规划衔接等,进一步协调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职责,努力实现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目标要求

“十五五”是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3个五年规划(“十四五”“十五五”“十六五”)中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并在“大力繁荣文化事业”部分提出,“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

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回顾发展过程可以看到,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是“十三五”时期确定的推动新时代文化繁荣发展的重大文化工程。早在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便提出“规划建设一批国家文化公园,成为中华文化重要标识”。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其中将“国家文化公园”列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部分,具体表述为“建设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加强世界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考古遗址公园、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与此相应的是,从“十三五”到“十四五”,国家文化公园始终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融为一体,这是国家文化公园工作一如既往的特征。

回顾“十三五”和“十四五”、展望“十五五”,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面临两个重要任务。

其一,从“建设”到“保护”。在国家文化公园实施初期,个别地方和机构存在误解,认为国家文化公园的实施路径就是“建设”,就是要“圈地”、大兴土木,也因此出现了一些负面案例。在后续的推进中,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更加强调“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同时,这一导向在后续相关文件出台中均有体现,比如,相关文件中的一些关键文字表述由“建设”变为“建设保护”。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不仅局限于文物,也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等诸多方面。《建议》明确提出“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众所周知,上述几类主要文化遗产的管理权限隶属于不同的部门,也有各自适用的法律、法规、意见、办法等,如何统一保护机制,如何用系统性思路进行统一的保护、监管督察?这是“十五五”时期重要文化改革任务,也是国家文化公园要重点落实的任务之一。

其二,从“建好”到“用好”。从2019年底《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印发,到2021年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印发,再到2023年以来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印发,目前5个国家文化公园的国家层面规划全部印发,绝大部分的分省(区、市)规划也已印发。从整体工作布局来看,虽然阶段目标不尽相同,但基本上是以2035年为总体建设目标的时间节点。前3个(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工作启动已经满6年,主要建设任务已经告一段落。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为例,文化和旅游部作为牵头部门,已经启动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实施评估和建设保护创新案例遴选等承上启下的工作,“用好”成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建议》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方面提出“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国家文化公园本质是为人民而建,如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仍需回到其建设初衷。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为例,《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明确“1带、18段、26区、多点”的总体空间格局,并对“四类主体功能区”和“五个关键领域基础工程”进行了规划部署。那么,“权责明确、运营高效、监督规范的管理模式”是否已经初具雏形,“四类主体功能区”和“五个关键领域基础工程”是否已经具备为人民所享的条件和基础,如何进一步深入落实规划,使国家文化公园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所“用”?另外,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是主要任务,但并非全部任务,如何平衡主要任务和全部任务的关系?这些都是“十五五”时期“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需要解决的问题。

总之,现有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5个国家文化公园的实施范围覆盖约30个省级行政区划,其所涵盖的文化遗产总量庞大。下一步,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应在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指引下,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相关法规、完善政策制度、加强规划衔接等,进一步协调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职责,努力实现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目标要求。

(作者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中心文化和旅游部协同研究基地秘书处)